氣墊船建造期中,航政機關得派檢查人員在適當時間內進入氣墊船建造或試驗之場所施行檢查,以確認氣墊船材料、工藝、工作情況及佈置等係依照核定圖說施工。
根據氣墊船管理規則第19條,航政機關可以在氣墊船建造或試驗期中派檢查人員進行檢查,以確保氣墊船的建造符合核定圖說的要求。航政機關有權在適當時間進入建造或試驗的場所進行檢查,確認材料、工藝、工作情況及佈置是否符合規定。 參考資料: 台灣《船舶安全管理規則》第19條的相關範例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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