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氣墊船管理規則第 59 條,救生筏、救生圈、救生浮具及救生衣之配備規定如下: 1. 航行沿海區域或航線之氣墊船: - 應備有總容量足敷容載核定全船人數之救生筏或救生浮具。 - 應按核定全船人數每人配備成人救生衣一件,氣墊客船並應另備至少百分之十五兒童用救生衣。 - 應備有至少二個救生圈,其中一個至少附有救生索,另一個附有自燃燈。 2. 航行內水、短程內水區域或航線之氣墊船,應備有總容量足敷容載核定全船人數之救生筏、救生浮具或救生衣。 根據這些規定,氣墊船在航行時需要配備救生筏、救生浮具或救生衣,並根據船上人數準備相應數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 參考資料來自相關法規文件,例如航政機關的認可文件,以及氣墊船管理規則的相關條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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