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管理辦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遊艇經營業者或所有人、自用遊艇所有人或船長因故意或過失發生意外事故,致船上工作人員、乘客及其他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因過失所致之損害賠償責任,應投保責任險。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遊艇經營業者或所有人、自用遊艇所有人或船長因故意或過失發生意外事故,致船上工作人員、乘客及其他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因過失所致之損害賠償責任,應投保責任險。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