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打撈業從事打撈作業之船舶及工作人員出入港口時,除依規定辦理船舶出入港手續外,並應繕具人員進出港報驗登記表及名冊,送海岸巡防機關查驗。
我不知道,目前沒有相關資料可供參考。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