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難救護業向委託人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應報請商港管理機關核轉交通部核准。
很抱歉,我不知道海難救護機構組織及作業辦法第 42 條的相關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