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於辦公時間外提供左列服務者,每件加收服務費新臺幣四百元: 一、鑽石原石輸出入簽證。 二、輸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國際進口證明書、抵達證明書或保證文件之核發。 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之核發。 四、原產地證明書 (C/O ) 及再出口證明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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