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其機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用航空法第107條是指違反第78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其機長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根據參考資料,舉例來說,如果有航空器的機長違反了民用航空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被判處相應的刑罰或罰金。
違反第七十八條規定者,其機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八十三條修正移列。 二、將罰金改以新臺幣計算,並刪除罰金下限,俾符合刑法體例。 三、配合本法其他條文提高罰金額度,爰將罰金額度亦提高至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俾平衡本法之罰金額度。
違反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其機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八十三條修正移列。 二、將罰金改以新臺幣計算,並刪除罰金下限,俾符合刑法體例。 三、配合本法其他條文提高罰金額度,爰將罰金額度亦提高至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俾平衡本法之罰金額度。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