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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業對航空函件,應在客貨之前優先運送。
損害之發生,由於航空人員或第三人故意或過失所致者,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或借用人,對於航空人員或第三人有求償權。
航空貨運承攬業不得聘用左列人員為經理人,已充任者,解任之: 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曾經營航空貨運承攬業受撤銷許可未滿五年者。 前項規定於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準用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經理人聘用之限制條件。董事及監察人亦準用。
民航業對航空函件,應在客貨之前優先運送。
損害之發生,由於航空人員或第三人故意或過失所致者,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或借用人,對於航空人員或第三人有求償權。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經理人聘用之限制條件。董事及監察人亦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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