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因故意重大過失致生客貨之損害者,其賠償責任不受本辦法賠償額標準之限制。
  2. 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對其受僱人代理人執行職務時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同一責任。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