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 5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技術標準件准書申請人之佐證資料,經民航局完成設計、檢驗及試驗之審查,確認該設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定,且申請人已建立並維持符合第二十九條規定之品質系統後,發給技術標準件核准書。其設計部分偏離技術標準規定者,並應於技術標準件核准書註明之。
  2. 前項技術標準件核准書不得轉讓。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