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19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長於不當干擾行為發生並採取處置行為後,應向民航局及發生地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