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五條規定,揭露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報告者之身分或資料來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未於限期內通報飛安會事故消息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規定未於限期內通報事故消息之處罰。
違反第五條規定,揭露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報告者之身分或資料來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揭露「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報告者之身分或資料來源之罰則。
規定未於限期內通報事故消息之處罰。
揭露「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報告者之身分或資料來源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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