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參與調查人員或其主管,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之資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與調查人員之雇用人,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之資料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資料之處罰。 二、關於調查相關資料將於「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中加以規範。
參與調查人員之雇用人,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之資料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參與調查人員或其主管,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之資料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原第二項罰則較第一項為重,爰依法制體例調整項次,內容未修正。
一、規定對外揭露與調查相關資料之處罰。 二、關於調查相關資料將於「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中加以規範。
原第二項罰則較第一項為重,爰依法制體例調整項次,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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