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 24 條
快速跳轉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有足夠證據顯示航空器可能為非法干擾行為之目標時,應依其航空保安計畫所訂之緊急應變計畫處理,並即通知航警局;如航空器已起飛,另應即通報相關航空站及飛航管制單位。
回 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有足夠證據顯示航空器可能為非法干擾行為之目標時,應依其航空保安計畫所訂之緊急應變計畫處理,並即通知航警局;如航空器已起飛,另應即通報相關航空站及飛航管制單位。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