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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氣象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進行氣象改造者,應先報交通部准,交通部得派員監督。
  2. 前項核准後,未實施或不接受監督者,交通部得廢止其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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