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 第 6 條
航空公司逾期解繳機場服務費時,應由觀光署、民航局及機場公司分別催繳,並按日加收千分之五之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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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逾期解繳機場服務費時,應由觀光署、民航局及機場公司分別催繳,並按日加收千分之五之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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