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21

快速跳轉

觀光旅館業知有旅客遺留之行李物品,應登記其特徵及知悉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已知其所有人及住址者,通知其前來認領或送還,不知其所有人者,應報請該管警察機關處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觀光旅館業知有旅客遺留之行李物品,應登記其特徵及知悉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已知其所有人及住址者,應通知其前來認領或送還,不知其所有人者,則應報請該管警察機關處理。這項規則旨在確保遺留物品的妥善保管和歸還給所有人,以維護旅客的權益。 與此相關的參考資料是: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相關的裁決書或判決書。在搜尋最新資料時,需要關注最近的案例,以了解當前的執行和解釋。

  • 認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1 條規定:「觀光旅館業知有旅客遺留之行李物品,應登記其特徵及知悉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已知其所有人及住址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