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 第 16 條(穿越河川應注意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穿越河川,其築墩架橋或開闢隧道,應與水利設施配合;河岸如有堤壩等建築物,應予適度加強,並均應商得水利主管機關同意,以防止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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