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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法 第 27 條(經營方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大眾捷運系統之營運,應以企業方式經營,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如法令另有規定予以優待者,應由其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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