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普及中醫藥與相關保健知識之教育及學習,提升國民中醫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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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普及中醫藥與相關保健知識之教育及學習,提升國民中醫藥知識。
立法理由為普及國民對中醫藥之認識,期藉學校教育促使中醫藥素養向下扎根,爰為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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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普及國民對中醫藥之認識,期藉學校教育促使中醫藥素養向下扎根,爰為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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