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本會預 (概) 算之編列核轉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本會經費收支之核簽、核轉事項。 三、關於動支預備金、經費流用及申請保留經費之處理核轉事項。 四、關於其他機關 (構) 補助專款及委託代管之會計事項。 五、關於本會歲入憑證之審核事項。 六、關於本會現金、票據及公庫之查核事項。 七、關於帳務登記及憑證送審事項。 八、關於傳票及支付憑單之簽發事項。 九、關於暫付款之清理事項。 十、關於公務成本及工作績效編製事項。 十一、關於公款支付期限報表之彙編及查核事項。 十二、關於憑證及傳票整理及保管事項。 十三、關於歲出憑證之審核事項。 十四、關於補助各機關團體經費支出憑證之審核及送審事項。 十五、關於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驗收之會同監辦事項。 十六、關於歲出預算之控制及查核事項。 十七、關於設立預算負擔之契約審核簽證事項。 十八、關於財產報廢及查核事項。 十九、關於差旅費之審核事項。 二十、關於統計業務報告之編報事項。 二十一、關於統計報表之研 (修) 定事項。 二十二、關於統計資料檔之建置與資料管理事項。 二十三、關於統計資料之提供、分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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