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業務電腦化之整體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二、資訊系統之分析、設計、撰寫、測試、維護及操作手冊之研訂事項。三、應用系統委外規劃設計之監控與管理。 四、本局與其他單位電腦資訊交流互通之規劃、辦理及管理事項。 五、協助辦理資訊教育訓練相關事項。 六、本局電腦資料庫之建置、運用、管理及維護事項。 七、本局電腦設備採購之辦理、審核事項。 八、本局電腦軟、硬體設備之建置、操作、維護及安全事項。 九、網路之建置、操作、維護及管理事項。 十、電腦軟體需求之審查及管理事項。 十一、資訊作業之支援及諮詢服務事項。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