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 3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社區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社區精神疾病病人之早期發現、預防、追蹤及復健。 二、社區精神科有關之衛生教育、教學及研究。 三、其他有關社區精神科醫療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36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