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 第 87 條
- 1.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 2.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之發表、病人衛生教育、學術性刊物,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醫療法第 87 條規定,廣告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未涉招徠的醫學新知、衛教、學術刊物則不算。
Q · 沒明說來找我做手術,這樣算醫療廣告嗎?
依醫療法第 87 條第一項,廣告內容只要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即視為醫療廣告,受第 84 至 86 條的所有限制,不需要明說「來我這做」。判斷核心是有無招徠醫療業務的意圖,而非訊息包裝成貼文、衛教或案例分享。但第二項排除未涉招徠的醫學新知發表、病人衛教與學術刊物。
白話解讀
你滑 IG 看到醫美診所的網紅業配,沒有明說「來我們這做手術」,只是不停強調「我變美的秘密」「術後第七天」「自然到沒人發現」。你以為這只是分享,不是廣告。錯了。這條法律直接把「暗示」和「影射」抓進醫療廣告的範圍。網紅的代言、診所的「衛教文章」最後一段悄悄放上預約連結、診所粉專轉貼「案例分享」配上 Before/After,這些只要讓人聯想到醫療業務,全部都是醫療廣告,要受醫療法第 84 條到 86 條的所有限制。但反過來,這條也劃出一條安全區:純粹的醫學新知、研究報告、衛教資訊、學術刊物,只要沒有招攬意圖,不算廣告。這條的真正功能是堵住一個巨大漏洞:診所不能用「我這不是廣告,只是衛教」逃過監管。
法律定性
醫療法第 87 條為醫療廣告的認定範圍規範,採兩層結構:第一項將「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之內容一律視為醫療廣告,擴張認定範圍以防止以衛教或分享名義規避監管;第二項則排除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之醫學新知發表、病人衛生教育及學術性刊物,保留醫學知識傳播與學術自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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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醫療法第87條在規範什麼?▾
把「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的內容一律視為醫療廣告,堵住用衛教名義規避監管的漏洞。
Q2網紅醫美業配沒提診所名字算廣告嗎?▾
若整體脈絡有招徠意圖(療程細節、術後效果、可連結到診所),仍可能被認定為醫療廣告。
Q3衛教文章後面放預約連結犯法嗎?▾
極可能違法,衛教+預約連結本質是用衛教包裝招徠,主管機關看整篇目的判斷。
Q4醫師發表學術研究算醫療廣告嗎?▾
未涉招徠的醫學新知、研究報告、學術刊物依第二項明確排除,不算廣告。
Q5違反醫療廣告規定罰多少?▾
依醫療法第 103 條,可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以現行法為準)。
Q6怎麼檢舉違法醫療廣告?▾
截圖完整脈絡含時間戳,向當地衛生局或衛福部檢舉具體違法事實。
Q7醫療廣告和衛教資訊怎麼分?▾
關鍵不是標題或形式,是有沒有招徠醫療業務的意圖。
Q8只有醫美適用第87條嗎?▾
不只,牙科植牙、眼科雷射、減重、不孕症等任何醫療業務招徠都適用。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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