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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精神衛生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財政主管機關得依精神照護機構之性質,依法給予其適當之稅捐減免。
  2. 前項機關得按病人病情嚴重程度及家庭經濟情況,依法給予病人或其扶養者應繳納之稅捐適當之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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