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 第 7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精神醫療機構違反第四十三條或第四十四條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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