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七條第二項、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病床設置之申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各該主管機關擬具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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