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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驗光人員法 第 15 條

  1. 1.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2. 2.前項申請設立驗光所之驗光師,以在第九條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二年以上者為限;申請設立驗光所之驗光生,以在第九條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五年以上者為限。
  3. 3.前項執行業務年資之採計,以領有驗光人員證書並依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者為限。但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執行業務者,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予採計。
  4. 4.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變更,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5. 5.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之名稱。
  6. 6.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7. 7.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規定認可之機構,設有驗光業務之單位或部門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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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驗光人員法第15條規定,驗光所須由驗光人員擔任申請人,驗光師執業滿2年、驗光生滿5年,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得開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Q · 我考到驗光師證照,可以馬上開一家自己的驗光所嗎?

依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二項,申請設立驗光所的驗光師,須在第九條所定機構執行業務滿二年以上;驗光生則須滿五年以上。且年資只採計「領有驗光人員證書並依法辦理執業登記」之後的期間。設所還須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得開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白話解讀

考到驗光師證書、開始執業,你以為下一步就是自己開一家驗光所當老闆?這條會讓你踩煞車。它規定:驗光所的設立必須由驗光人員當申請人,向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到開業執照,才能營業。更狠的是資歷門檻:驗光師要先在法定機構執業滿兩年、驗光生要滿五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所。而且年資只算「領有證書並依法辦過執業登記」那段時間,學徒打雜的日子不算(本法施行前已執業者另有過渡採計)。除此之外,「驗光所」這個名稱也被保護起來:名稱怎麼用、怎麼改要主管機關核准,不是驗光所的場所,連用「類似名稱」都不行。最後,名稱使用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和設置標準,全部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細部規則。

法律定性

驗光人員法第15條為驗光所設立的門檻性規範,要求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並領得開業執照,且設定驗光師二年、驗光生五年的執業年資門檻,另對「驗光所」名稱使用予以保護,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置標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驗光師可以馬上開驗光所嗎?

不行,須先在法定機構執業滿2年。

Q2驗光生開驗光所要幾年資歷?

須執業滿5年。

Q3眼鏡行可以掛「驗光所」招牌嗎?

不可以,非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名稱。

Q4開驗光所要向誰申請?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衛生局)申請。

Q5執業年資怎麼採計?

只算領證並辦理執業登記之後的時間。

Q6沒領開業執照就營業會怎樣?

等同無照開業,違法。

Q7驗光所名稱可以隨便改嗎?

名稱使用與變更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Q8設置標準誰訂?

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訂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驗光師驗光生
申請資格執業滿2年執業滿5年
年資採計起點領證並辦執業登記後領證並辦執業登記後
施行前已執業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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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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