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驗光人員法第15條規定,驗光所須由驗光人員擔任申請人,驗光師執業滿2年、驗光生滿5年,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得開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Q · 我考到驗光師證照,可以馬上開一家自己的驗光所嗎?
不行,驗光師須執業滿2年、驗光生滿5年才能申請設所
依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二項,申請設立驗光所的驗光師,須在第九條所定機構執行業務滿二年以上;驗光生則須滿五年以上。且年資只採計「領有驗光人員證書並依法辦理執業登記」之後的期間。設所還須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得開業執照後,始得營業。
考到驗光師證書、開始執業,你以為下一步就是自己開一家驗光所當老闆?這條會讓你踩煞車。它規定:驗光所的設立必須由驗光人員當申請人,向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領到開業執照,才能營業。更狠的是資歷門檻:驗光師要先在法定機構執業滿兩年、驗光生要滿五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所。而且年資只算「領有證書並依法辦過執業登記」那段時間,學徒打雜的日子不算(本法施行前已執業者另有過渡採計)。除此之外,「驗光所」這個名稱也被保護起來:名稱怎麼用、怎麼改要主管機關核准,不是驗光所的場所,連用「類似名稱」都不行。最後,名稱使用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和設置標準,全部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細部規則。
驗光人員法第15條為驗光所設立的門檻性規範,要求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並領得開業執照,且設定驗光師二年、驗光生五年的執業年資門檻,另對「驗光所」名稱使用予以保護,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置標準。
不行。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設立驗光所的驗光師,必須在第九條所定機構執行業務滿二年以上;驗光生則要滿五年以上。年資只算領有證書並依法辦理執業登記之後的時間。剛拿證書可以受僱執業,但要自己當負責人開所,得先熬過這兩年或五年的資歷門檻。
不可以。驗光人員法第15條第五項明定「非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之名稱」。要使用這個名稱,必須先依法完成驗光所設立、領得開業執照,名稱使用與變更還要經主管機關核准。冒用或用類似名稱誤導消費者會被處罰。
須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驗光師執業滿2年、驗光生滿5年,並經核准登記領得開業執照。
驗光師執業滿2年即可申請,驗光生須滿5年,反映兩種資格被賦予的不同信任程度。
只算領有證書並依法辦理執業登記後的時間,本法施行前已執業者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
非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名稱,名稱使用與變更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確認年資 → 對照設置標準 → 備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 領開業執照後營業。
申請書、驗光人員證書、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符合設置標準的場地資料。
名稱使用與變更須以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先報核准再使用。
翻出執業登記日期起算,扣除登記前見習打雜期間,計算是否滿2年或5年。
領證辦登記即可受僱執業;自行設所當負責人還要2年或5年年資加核准登記。
屬未依法設立、形同無照開業,風險遠大於延後開幕。
| 項目 | 驗光師 | 驗光生 |
|---|---|---|
| 申請資格 | 執業滿2年 | 執業滿5年 |
| 年資採計起點 | 領證並辦執業登記後 | 領證並辦執業登記後 |
| 施行前已執業 | 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 | 實際服務年資得併計 |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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