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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驗光人員法 第 9 條

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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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須在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或眼鏡公司執業;機構間支援或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Q · 驗光師可以同時在兩家眼鏡行驗光嗎?

依驗光人員法第9條,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合法執業地點只能有一個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處所(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或中央認可機構)。同時在兩處執業原則上違法,除非屬機構間支援或已事先向主管機關報准。違反者按違法執業處理,責任落在驗光人員個人身上。

白話解讀

同一個驗光師,不能同時在兩家眼鏡行掛牌執業。第9條把你的執業資格綁定在一個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地點: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中央認可的機構,四選一,而且只能一處。為什麼這對你重要?如果你是驗光師,被連鎖店調來調去支援各分店,每一次跨店執業只要沒有「事先報准」或不符合「機構間支援」條件,都是違法執業,挨罰的是你個人。如果你是眼鏡行老闆,請了一個其實登記在別家店的驗光師站櫃,你是在替自己埋一顆違規的雷。如果你是消費者,幫你驗光的人執業資格不乾淨,你拿到的驗光結果效力也跟著存疑。一處為限這四個字,劃定了誰能合法替你驗光。

法律定性

驗光人員法第9條為驗光人員執業處所限制規範,確立「執業以一處為限」原則:驗光人員的合法執業地點限於一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眼鏡公司(商號)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機構,並以機構間支援與事先報准作為合法跨點執業的兩項例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驗光師可以同時在兩家店執業嗎?

原則不行,執業以一處為限,除非機構間支援或事先報准。

Q2驗光人員法第9條規定什麼?

規定驗光人員執業地點限一處,且須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Q3什麼是機構間支援?

機構之間相互調度驗光人力的合法例外,仍須符合法定條件。

Q4到府驗光合法嗎?

高度有疑義,執業處所是登記固定地點,離開登記地原則上不符規定。

Q5驗光師違法跨店執業誰被罰?

罰的是驗光人員個人,提供場地的眼鏡行老闆也有協助違法風險。

Q6事先報准要向誰辦?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衛生局)辦理並留存准函。

Q7證照和執業登記有什麼不同?

證照是資格,執業登記是許可,合法執業範圍綁在登記的那一處。

Q8消費者怎麼確認驗光師執業合法?

可要求店家出示該驗光師本店的執業執照與登記地點。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機構間支援事先報准違法跨店
性質法定例外,機構間相互調度個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未報准的第二處執業
是否須申請依條件成立,仍應有依據須主動申請並取得准函
稽查風險低(符合條件)低(有准函)高,可處罰鍰
責任歸屬機構與人員共擔人員為主驗光人員個人+場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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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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