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年度財務報表之格式,除新成立之衛生法人外,應採二年度對照方式,以當年度及上年度之金額併列表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