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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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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第 1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稱固有成方製劑,係指依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
選定公告具有醫療效能之傳統中藥處方調製(劑)之方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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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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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藥商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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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藥局之管理及藥品之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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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藥物之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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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之一 西藥之專利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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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藥物之販賣及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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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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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藥物廣告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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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稽查及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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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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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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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藥事法第 10 條的意思是,固有成方製劑是指根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具有醫療效果的傳統中藥處方,調製成的藥品。 舉個例子,如果你感冒了,去看中醫師開了一個固有成方製劑,那麼這個藥品就是根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傳統中藥處方調製而成的。這樣的藥品在法律上有特別的規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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