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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藥事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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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藥事法第 2 條將衛生主管機關分三級:中央為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Q · 藥事法的衛生主管機關到底是誰?

依藥事法第 2 條,衛生主管機關分三級: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實務上多由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藥品許可與認證)、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第一線稽查與裁罰多由所屬衛生局執行)。判斷你的藥事案件歸誰管,要看公文上「原處分機關」是哪一層,這直接決定訴願對象與後續行政訴訟的管轄法院。

白話解讀

翻開任何一部行政法規,前幾條總會藏著這種看似廢話的定義。但對你來說,這條決定了一件非常實際的事:當你跟「藥」有關的事情出問題時,你該找誰?衛生福利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三層機關各管一攤。中央訂規則、做認證、發藥品許可證;地方執行稽查、開罰單、處理日常糾紛。你以為被罰就直接告衛福部?多數情況下,做出處分的是縣市衛生局,訴願對象是縣市政府或衛福部,搞錯對象連訴願程序都進不了門。這條看似只是組織安排,實際上決定了你怎麼跟政府過招。

法律定性

藥事法第 2 條為組織性定義條文,將藥事行政的衛生主管機關劃分為中央、直轄市、縣(市)三級:中央為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形成中央掌規則制定與重大認證、地方承擔日常稽查與第一線處分的權限架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被衛生局罰了,訴願要寫給誰?

看開罰的是哪一層機關。直轄市衛生局開的罰單,訴願對象是直轄市政府;縣市衛生局開的罰單,訴願對象是縣市政府;衛福部所屬機關(如食藥署)開的,訴願對象是衛福部。訴願書要寫對「原處分機關」和「訴願管轄機關」兩個欄位,寫錯雖會走流程轉送但會浪費反應時間,公文末段的救濟教示通常會明確載明,照著抄就對了。

Q2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權限怎麼分?

原則上中央(衛福部,主要是食品藥物管理署)負責藥品許可證核發、GMP 認證、查驗登記、政策制定;地方(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衛生局)負責日常稽查、藥局藥商管理、違規處分。申請許可走中央,被舉報違規通常先碰到地方。新藥廠商最常踩的坑是把案件送錯層級,光是收文轉送就吃掉好幾個月。

Q3藥事法的衛生主管機關是誰?

分三級:中央為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是藥事行政的權限地圖。

Q4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差在哪?

中央管許可證、GMP 認證、政策制定;地方管日常稽查、藥商管理、違規裁罰,是訂規則與做執行的分工。

Q5什麼叫原處分機關?

實際作成處分(如裁罰)的機關,看公文用印與抬頭判斷,它決定你訴願要告誰、行政訴訟去哪個法院。

Q6衛生局和衛生福利部一樣嗎?

不一樣。衛生局是地方政府所屬機關(地方層級),衛福部是中央,兩者管轄與訴願對象都不同。

Q7被衛生局罰了訴願怎麼提?

先看開罰機關層級 → 對應上級為訴願管轄機關 → 依救濟教示填寫訴願書 → 30 日內遞送。

Q8怎麼判斷案件歸中央還地方管?

申請藥品許可、認證走中央衛福部食藥署;被舉報違規、現場稽查通常先碰到地方衛生局。

Q9提藥事訴願要花多少錢?

訴願本身免徵裁判費,但後續若進行政訴訟需依規定繳納裁判費,必要時委任律師另計。

Q10申請新藥許可要走哪個機關?

向中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與地方衛生局無關,送錯層級會卡件數月。

Q11直轄市衛生局 vs 縣市衛生局訴願對象差在哪?

直轄市衛生局處分訴願寫直轄市政府,縣市衛生局處分訴願寫縣(市)政府,差在所屬地方政府層級。

Q12告衛生局 vs 告衛福部哪個對?

看誰做成處分。多數案件是地方衛生局處分,訴願對象為地方政府;告中央反而越級被轉送。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層級機關主要職權訴願對象
中央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許可證核發、GMP 認證、查驗登記、政策制定衛生福利部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衛生局)轄區藥局藥商管理、日常稽查、違規裁罰直轄市政府
縣(市)縣(市)政府(衛生局)轄區藥局藥商管理、日常稽查、違規裁罰縣(市)政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7 國

🇹🇼 TW藥事法第 2 條(衛生主管機關:中央衛福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三級)
🇯🇵 日本厚生労働省(薬機法の所管官庁、都道府県知事に権限委任あり)
🇰🇷 韓國식품의약품안전처(MFDS)(약사법 소관 중앙행정기관)
🇨🇳 中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德國Bundesinstitut für Arzneimittel und Medizinprodukte (BfArM) / Bundesministerium für Gesundheit
🇫🇷 法國Agence nationale de sécurité du médicament (ANSM)
🇺🇸 美國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under the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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