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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藥事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有規定者,優先適用該條例之規定。
  2. 前項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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