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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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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第 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藥事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有規定者,優先適用該條例之規定。
前項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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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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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藥商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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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藥局之管理及藥品之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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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藥物之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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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之一 西藥之專利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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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藥物之販賣及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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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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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藥物廣告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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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稽查及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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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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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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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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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是台灣的一個法律,它規定了藥物、藥商、藥局等相關事項的管理。如果藥事法沒有規定的事項,就要依照其他相關的法律來處理。但如果有關管制藥品的法律有規定,就要優先遵守那個法律。所謂的藥事,就是指藥物、藥商、藥局等相關事項。例如,如果一家藥局想要開始經營某種新的藥品,就必須先確認藥事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是否有規定相關事項,並且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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