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藥事法 第 42 條

快速跳轉
  1. 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於製造、輸入之藥物,應訂定作業準則,作為核發、變更及展延藥物許可證之基準。
  2. 2.前項作業準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藥事法第 42 條授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作業準則,作為藥物許可證核發、變更與展延的審查基準,是整套藥政子法的母法依據。

Q · 藥事法42條寫得這麼空,藥廠到底要遵守什麼?

遵守依本條授權訂的作業準則子法

依藥事法第 42 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訂定「作業準則」,作為核發、變更及展延藥物許可證的基準。本條本身不規定成分、廠房、檢驗等細節,真正的標準寫在依本條授權訂定的「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與「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等子法裡。藥廠許可證遭駁回、藥品被命令下架、藥證展延被卡,動作的法律依據通常是這些子法,而非第 42 條本文。

深度解讀

打開任何一盒藥,包裝上的「衛部藥製字第○○○○○○○號」背後,是你看不到的一整套審查標準。藥事法第 42 條就是那套標準的源頭授權條文。它本身沒有規定「藥品要含什麼成分」「廠房要多大」「品質檢驗做哪些項目」,這些細節全在主管機關依本條訂的「作業準則」裡。為什麼這個區別跟你有關?因為藥廠真正每天打交道的對手不是這條法律,而是「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藥物優良製造準則」這些子法。藥廠許可證被駁回、藥品被命令下架、藥證展延被卡住,動作的法律依據不是 42 條本身,而是它授權訂出的那些細節規定。這條看起來空泛的條文,實際上是整套監管體系的法律總開關。你以為法律寫得詳細才有約束力,真正的細節都藏在條文外。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3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藥事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藥事法第 42 條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於製造、輸入之藥物,應訂定作業準則,作為核發、變更及展延藥物許可證之基準。前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藥事法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藥事法第 4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