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藥害救濟法 第 4 條(適用範圍及給付類型)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所生藥害,得依本法規定請求救濟。
  2. 前項救濟分為死亡給付、障礙給付及嚴重疾病給付;其給付標準,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3. 第一項救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考量藥害救濟基金財務狀況,依藥害救濟急迫程度,分階段實施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