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藥師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藥師執行調劑業務,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為調劑。
  2. 藥局標示為日夜調劑者,其藥師應日夜為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藥師法 第1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yunying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契約自由的修正➡️強制訂約義務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