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9

快速跳轉

藥商取得藥物製造許可或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核定文件後,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廢止原許可或核定之一部或全部者,藥商應返還原領之證明文件,未返還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逕予公告註銷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法規
  • 核定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止名詞
  • 註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第 9 條規定:「藥商取得藥物製造許可或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核定文件後,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廢止原許可或核定之一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