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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場所內作業區域應明確劃分,兼製其他產品時,應避免影響醫療器材之品質及安全;必要時,其作業區域應個別設置或加以有效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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