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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及醫事機構,應保存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內容,及前條調查、評估與矯正、預防措施之文件、資料,其保存期間至少五年;五年內,其許可證有移轉者,受讓人應於該期間內續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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