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查驗登記許可文件污損或遺失,申請換發或補發時,應檢附申請書、申請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原許可文件或原許可文件作廢之切結聲明,並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範例: 根據參考資料的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辦法,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的許可文件污損或遺失時,需要提出換發或補發申請所需文件,並繳納相應的費用。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申請人就需要提供相應的文件以便重新申請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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