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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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實體、彩色列印圖或彩色擬稿,其內容及標示方式,應符合本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 2.前項列印圖或擬稿之尺寸,應與實體一致,其文字應清晰可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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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第 25 條的具體內容。
- 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條文
-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規
- 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 13 條條文
- 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 14 條條文
- 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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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