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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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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機構應將認證證書置於該機構明顯處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1條,驗證機構應將認證證書置於該機構明顯處所。這項法規強調了驗證機構應該如何處置認證證書,並明確地指出該證書應該放置的位置。 範例: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管機關得要求食品業者提供相關文書、表單、單據等書面資料或電磁紀錄以供查閱。這項法條強調了主管機關對於食品業者提供相關資料的權利和要求。

  • 認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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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驗證機構應將認證證書置於該機構明顯處所。」(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