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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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廣告限制規定之行為者,依下列基準判斷其行為數: 一、不同品項之產品。 二、不同版本之廣告。 三、不同刊播媒介之個數。 四、不同日之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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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 第二十八條條文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2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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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