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沒收沒入追徵追繳違法所得估算及推估計價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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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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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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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規
- 第四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第四項條文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49-1 條條文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 49-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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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