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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港埠檢疫規則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辦理屍體入、出國(境)者,應於入、出國(境)前,檢具死亡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死因之文件,向檢疫單位申請檢疫;其因罹患傳染病致死者,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
  2. 骨灰、骨骸入、出國(境),得免予施行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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