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徵用之補償金額,得由徵用機關與各被徵用人協議定之。
- 前項協議無法達成者,其補償金額,由徵用機關依下列方式擇一定之: 一、依相關公會提供徵用當時之市場行情酌予加給。 二、依政府機關訂定之費率酌予加給。
- 依第七條調用相關人員之補償金額,得由徵用機關與各被調用人協議定之;協議無法達成者,依調用時合理薪資行情之數額酌予加給。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9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