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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全民健康保險法61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之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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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健保會應於各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在前條行政院核定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本保險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報主管機關核定;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
  2. 2.前項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得分地區訂定門診及住院費用之分配比率。
  3. 3.前項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得依醫師、中醫師、牙醫師門診診療服務、藥事人員藥事服務及藥品費用,分別設定分配比率及醫藥分帳制度。
  4. 4.第一項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訂定後,保險人應遴聘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專家學者,研商及推動總額支付制度。
  5. 5.前項研商應於七日前,公告議程;並於研商後十日內,公開出席名單及會議實錄。
  6. 6.第二項所稱地區之範圍由保險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全民健保總額由健保會在行政院核定範圍內協議訂定,含三方代表研商,逾期未達成由衛福部決定。

Q · 健保總額是誰決定的?

健保會三方協議,逾期主管機關決定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1 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分配方式由健康保險會於各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協議訂定,報衛生福利部核定;若未能於期限內協議完成,由主管機關直接決定。健保會由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研商會議應於七日前公告議程、研商後十日內公開出席名單及會議實錄。

白話解讀

每年幾千億的健保總額,不是政府單方面拍板決定的,是在一張談判桌上協議出來的。這張桌子叫健保會,坐著保險付費者代表(你繳保費的代表)、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醫院、診所、藥局代表)、專家學者。主管機關先訂出年度總額範圍,行政院核定後,健保會在這個框架內細部協議分配方式,年度開始三個月前要談完,談不攏就由主管機關直接決定。這條是整個健保給付體系的源頭。你看病時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但它決定了:哪些科別的醫師收入會被壓縮、哪些醫院會收掉某個科、你的家庭醫師為什麼一次只給你三分鐘。總額是固定的,醫療需求卻是無限的,這中間的擠壓就是每個人都能感覺到的健保副作用。

法律定性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1 條規範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之決定程序:健康保險會在行政院核定的總額範圍內,由保險付費者代表、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專家學者協議訂定,逾期未達成由衛生福利部決定。本條建立台灣健保總額支付制度的程序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為什麼有些手術健保會砍得很兇,有些不會?

這跟總額內的分配有關。每個科別的總額協議出來後,科別內部再分配到各項目。某項目價碼被砍,通常是該科別總額不夠用、內部擠壓的結果。內行人提示:想知道你關心的那個手術未來會不會繼續被健保給付,看該科別近三年的總額成長率,如果低於醫療通膨,就代表未來會持續縮水。

Q2健保會的決議可以挑戰嗎?

協議結果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具有行政效力。醫療院所或相關業者認為結果不利,可以在決定發布後走訴願程序。一般保險對象的挑戰管道比較間接,要透過立法院或民意代表施壓。內行人提示:研商會議實錄會在會議後十日內公開(本條第五項),這是最有力的監督工具,大多數人不知道這個資訊可以主動申請取得。

Q3總額談不攏真的會有人拍板嗎?

會。本條明定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這是重要的制衡:健保會不能靠拖來癱瘓健保運作。但主管機關拍板的結果往往各方都不滿意,所以各方通常會盡力在期限內達成協議。

Q4健保總額是什麼?

全民健保每年可支付給醫療院所的總金額上限,由行政院核定範圍、健保會協議訂定,是台灣健保總額支付制度的核心。

Q5健保會是什麼組織?

依全民健保法第 5 條與第 61 條設立的三方協議單位,由保險付費者代表、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專家學者組成,每年協議健保總額分配。

Q6總額支付制度是什麼?

預先設定年度健保總支付金額上限,由醫療提供者承擔超支風險的給付制度,台灣自 2002 年起逐步全面實施。

Q7什麼是醫藥分帳?

依第 61 條第三項,將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診療服務費用與藥品費用、藥事人員服務費分別設定分配比率的制度設計,避免大科吃掉小科。

Q8健保總額怎麼決定?

兩階段:行政院核定年度總額範圍 → 健保會三方代表協議分配方式(年度開始前 3 個月完成)→ 報衛福部核定。逾期由衛福部直接決定。

Q9健保會代表怎麼選?

保險付費者代表由勞工、雇主、政府代表組成;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由醫師、牙醫、中醫、藥師等公會推派;專家學者由衛福部遴聘。

Q10總額談不攏怎麼辦?

依第 61 條第一項,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直接決定。這是制衡設計,避免健保會用拖延癱瘓健保運作。

Q11怎麼參與健保會議監督?

議程須於 7 日前公告,可遞交書面意見;會議實錄於 10 日內公開,可申請取得;可透過所屬職業團體聯絡健保會代表轉達立場。

Q12健保總額 vs 健保預算差在哪?

健保預算是政府每年編列的補助金額(依第 3 條),健保總額是健保署支付給醫療院所的總費用,兩者層級不同:預算是收入面、總額是支出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Title
健保總額制 vs 點數制 vs 論件計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健康保険法 + 中央社会保険医療協議会(中医協)— 採診療報酬點數告示制非總額協議制
韓國국민건강보험법 제4조 + 건강보험정책심의위원회(건정심)— 採行為別수가制混合 DRG 部分套用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 49 條 + 各地醫保總額預付試點 — 無單一對應條文
德國SGB V § 84-85 Gesamtvergütung — 疾病保險基金與醫師協會(KV)談判總額報酬
法國Code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 L.O. 111-3 + ONDAM (Objectif national de dépenses d'assurance maladie) — 國會年度設定健保總支出目標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830719 制定)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須轉診之保險對象,除應依醫療法規定辦理外,並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再行轉診。

立法理由明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轉診保險對象時之程序。

(1000104 全文修正)

健保會應於各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在前條行政院核定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本保險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報主管機關核定;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   前項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得分地區訂定門診及住院費用之分配比率。   前項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得依醫師、中醫師、牙醫師門診診療服務、藥事人員藥事服務及藥品費用,分別設定分配比率及醫藥分帳制度。   第一項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訂定後,保險人應遴聘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專家學者,研商及推動總額支付制度。   前項研商應於七日前,公告議程;並於研商後十日內,公開出席名單及會議實錄。   第二項所稱地區之範圍由保險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九條移列。   二、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0830719 制定)

明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轉診保險對象時之程序。

(1000104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四十九條移列。   二、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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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1 條規定:「健保會應於各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在前條行政院核定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本保險之醫療給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