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2白話與解析編章節定位第 一 編 總則 §1開新分頁第 二 編 藥品 §11開新分頁第 一 章 健保藥品收載原則 §11開新分頁第 二 章 健保藥品支付價格訂定原則 §14開新分頁第 三 章 藥品給付協議 §41開新分頁第 三 編 特殊材料 §47開新分頁第 一 章 健保特殊材料收載原則 §47開新分頁第 二 章 健保特殊材料支付點數訂定原則 §52開新分頁第 三 章 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調整 §54開新分頁第 三 章之一 價量協議 §61-1開新分頁第 四 編 事前審查與特殊審查 §62開新分頁第 五 編 (刪除) §67開新分頁第 六 編 附則 §79開新分頁📚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五 編 (刪除)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 75 條(刪除)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白話解讀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