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申報或申報資料經確認影響藥價調整正確性或完整性之項目,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自該次藥價調整生效日,回溯扣減其一年之藥費。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