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財團法人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未為資訊公開者,由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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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財團法人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未為資訊公開者,由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屬公益性質,已定明相關重要資訊應主動公開,違反者應予處罰,爰為本條規定。 二、參考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一百十二條。
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屬公益性質,已定明相關重要資訊應主動公開,違反者應予處罰,爰為本條規定。 二、參考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一百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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